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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峥篇六:心劫(1 / 2)





  孟峥记事时,是在他六岁。

  他生活在詹南与华兰交界处的小村落。战火,是他对家乡仅存的印象。

  人们因战乱而迁徙。他的父母就死在了奔途中。

  跟着人群不知目的地走了很久很久,辗转了一个又一个的地方。

  脚下没有了鞋,划伤愈合往回重复,反而结痂时是最舒服的。

  遇到河流趴在岸边饮水,饿到昏厥抱着树干蛮啃。

  衣不蔽体不成人形,好在竟也活了下来。

  初见曲小兰时,她还在襁褓之中。

  她躺在生了蛆的母亲怀里哭哑了喉咙,是孟峥将她抱走。

  从怀抱着,到背在身后,再到牵着她的小手。

  两人终于走到了最繁华的地界。

  这里是皇都,天子脚下。

  难民们无得进入,却也阻不了孟峥的脚步。他带着曲小兰钻狗洞进了皇都。

  从此靠着乞讨,倒是比啃树皮过得滋润。

  孟峥比常人家的孩子长得高大,早早的就去做了苦力活。

  风吹日晒,一身蛮肉,他愈发生得魁梧黝黑。

  直至他寻到了武馆陪练的活,他与曲小兰才搬离了和乞丐们挤在一起的破庙。

  在武馆能吃得上肉,有避雨遮风的马棚,口袋里还会有铜板一二。

  只是比起力气活,这里更为辛苦。

  名为陪练,实为挨揍的沙包。他时常体不完肤,浑身青紫。

  能遮掩的便遮掩了,遮掩不住的让曲小兰见了心疼不已,为他上药时都泪水直流。

  也多亏了在武馆的那么多年,孟峥偷学了一身功夫。

  那年他二十出头,那日寒风有些刺骨。

  亲王府门前是一辆华丽的马车,从王府里走出了一位身披淡红披风的官家小姐。

  风卷残叶,竟也忍心将她的挽发吹散。

  她不过一个侧首,便让他见到了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心劫。

  她倾城之姿,她贵为亲王郡主。

  她唤明楼,亲王的掌上明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