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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节(2 / 2)


  罢了罢了,多一个同窗好友也不是什么坏事,未来科举路上多一个援手。而且赵博这个粗神经的,就算面对他的疏离冷漠也毫不畏惧,还有什么可嫌弃的呢。

  事实上,赵博的学业并不差,是私塾里这么多同窗里面,温钧唯二看得上的同窗。

  赵博也不笨,只是脑子僵化,不会自主思考,只需要外人点播一两句,立刻就能恍然大悟,举一反三。

  培养一个将来的帮手,总好过一人单打独斗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这段时间,温家的积蓄银子已经差不多花光,每天的饭菜也越来越简单。

  温钧和赵博一行人在城中分开,傍晚到家,看见温常氏在水井边清洗野菜,觉得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。

  就算科举很重要,是他将来安身立命之物,也要先顾着点当下。

  饭都吃不饱,还说什么科举?

  “娘,最近家里的条件越来越不好,我们不能就这样等着坐吃山空。而且将来二姐嫁人,也要准备一份嫁妆。我觉得,还是得有点进益。”

  温常氏茫然了一下,脸色愁苦道:“可是娘不会种地啊。”

  温家没有其他的行当经历,倒是名下有几亩地。可惜都赁给了村里的人种,每年收一些租子,一时半会儿得哪里有进益?

  想要赚银子,还得另想办法。

  温钧沉眸思索了一会儿,可是举目眺望了村子周围漫山遍野的绿色,一时也想不到办法。

  到了晚饭时间,温家三人齐坐在堂屋里吃饭,温蔷随口提了一句,猪肉好像越来越贵了。

  温钧正在走神,思考日后温家如何生活,没注意听。

  倒是负责家里采购的温常氏很有感触,立刻接话:“可不是吗!听说是邻郡发生了猪瘟,死了很多猪,猪少了,猪肉也就涨价了。”

  温蔷点头:“原来如此。”

  她回想了一下猪肉的滋味,又想起家里最近状态不太好,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吃肉,忽然来了兴致:“既然这样,娘,我们自家养猪吧,我看隔壁林大婶家里也养了一头,每日不废什么事,那猪也在蹭蹭地涨肉。”

  温常氏迟疑:“那味道可不太好闻……”

  “老宅挺大的,我们可以隔开来,将猪养在左侧院子里。”

  这句话倒是没错,温家爷爷奶奶年轻的时候勤俭持家,算是村里的富户,建宅子的时候特意多圈了不少地,宅子修建得又大又高。

  现在老宅旧了些,不过在偏僻的角落里养几头猪,他们几人在正院住着,应该是闻不到味的。

  不过温常氏还在犹豫,儿子要读书,万一吵到了他怎么办……

  却听温钧一锤定音道:“养!二姐的这个想法很好。我明日就去收拾院子,隔开猪圈,去集市上抱几只猪仔回来。”

  第13章

  温钧说做就做。

  第二天刚好休沐,不用去私塾,他便花了大半天功夫,将老宅另一边整理了出来,在角落处用碎石堆出来一个简陋的猪圈。

  又趁着集市还未散,去抱了两头猪回来。

  一头小公猪,一头小母猪。

  两只小猪刚出生一个来月,粉红色的,小小一只,一进到猪圈里,就躲在角落里好奇地观察这个新家,半点不怕生的样子。

  温蔷好奇来看,逗了逗两只小猪,托腮迟疑起来:“看起来很可爱啊,我们以后要吃了它吗?”

  温钧正在干活,闻言眉角抽了抽,无奈道:“二姐,你对它们最好不要有什么感情。”

  女孩子就是容易心软,可是真的投入感情了,将来杀猪吃肉的时候岂不是要自我打脸?

  温钧告诫了一句,继续去做其他的事情。

  温蔷抿紧了唇,看着小猪半天,发现温钧还在整理东西,恋恋不舍地站起来,不再去看两头小猪,跟着温钧一起帮忙。

  她亲力亲为,很多小事抢着做。

  温钧后知后觉地发现,温蔷好像误会了什么。

  她似乎以为这两头猪是为了她而养的?

  那可就闹了一个误会。

  温钧养猪,是因为昨日温蔷和温常氏的对话,让他想起来自己穿的是一本小说。

  小说里,女主以经商天赋获得男主的青眼,其中有一条重要的情节是:元鸿二十五年夏,荆楚郡发生猪瘟,作为提供猪肉的大郡城,迫不得已扑杀了几十万头猪,导致猪肉价格不断上涨。

  次年,猪肉价格到达了一个寻常百姓吃不起的程度。

  女主有先见之明,从男主口中得知猪瘟的消息后,就提前让手下人建了庄子养猪,刚好在猪肉价格最贵的时期卖出,获得大笔进益。

  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。

  而女主敢于在发生猪瘟的情况下养猪,是因为她懂得现代的一些消毒手段。

  温钧也懂啊,他懂得的东西比女主还多。

  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能在这笔生意里插一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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